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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建协(2009)111号:关于转发“关于评选2009年度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的通知”的通

冶建协(2009)111号关于转发“关于评选2009年度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设协字[2009]第38号文“关于评选2009年度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网站www.chinaeda.org。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意见,原建设部部级城乡建设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变更为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不含工交系统工艺工程),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组织实施,详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设协字[2008]第31号文“关于印发《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办法》的通知”。请申报单位按照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要求,于2009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到www.2396196827.com ,并将“推荐评选项目次序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www.2396196827.com 。

www.2396196827.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人:辛静如

联系电话: 010-82227798(带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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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九月四日

相关附件下载:关于评选2009年度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的通知(3)